隐私政策

金森酒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中,如下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制定了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

第一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所定义的“个人信息”,是指与在世的个体相关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根据描述等可识别特定个人的面部外观、指纹、声纹相关数据,以及仅凭信息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例如健康保险证的保险号码(个人识别信息)。 .

第二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式)

我们可能会在用户注册使用时要求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帐号、信用卡号码、驾照号码等个人信息。此外,用户与商业伙伴等之间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支付相关信息,包括用户个人信息等,将与我们的商业伙伴(包括信息提供者、广告商、广告投放目的地等)共享。(以下简称“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个人信息”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所定义的“个人信息”,是指与在世的个体相关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根据描述等可识别特定个人的面部外观、指纹、声纹相关数据,以及仅凭信息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例如健康保险证的保险号码(个人识别信息)。 .

第4条(使用目的的变更)

只有在合理认定使用目的与变更前的目的相关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目的变更时,将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第 5 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未经用户事先同意,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当需要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并且难以获得该人的同意时特别是为了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而需要并且难以获得该人的同意时。征得本人同意可能会妨碍相关事务的执行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目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应本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接受本人的要求人 方法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但在下列情况下,信息的接收者不得为第三方。
当公司在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处理外包时在共同使用的情况下,事实,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用户的范围,用户的使用目的和个人信息的管理责任 事先通知本人或处于容易知晓本人姓名的状态时

第六条(个人信息的披露)

当本人要求公开个人信息时,我们将立即向本人公开。但是,如果披露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我们可能不会披露全部或部分内容,如果我们决定不披露,我们会立即通知您。每次披露个人信息将收取 1,000 日元的费用。当存在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的风险时,原则上不会公开履历信息、特征信息等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

第七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和删除)

如果本公司持有的用户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不正确的信息,用户应根据本公司规定的程序更正、添加或删除个人信息(以下称为“更正等”)。)可以索赔。如果我们收到前项用户的请求并确定有必要响应该请求,我们将立即更正个人信息。
如果公司根据前款的规定进行更正等,或者决定不进行更正等,将立即通知用户。

第8条(停止使用个人信息等)

本公司将暂停或删除个人信息的使用(以下简称“使用”),我们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根据前项调查结果确定有必要响应请求,我们将立即停止使用个人信息。
如果公司根据前款的规定暂停使用等,或决定不暂停使用等,公司将立即通知用户。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在停止使用等涉及大量金钱的情况下或其他难以停止使用等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替代措施来保护用户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这种替代措施。

第九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除法律法规及本政策另有规定的其他事项外,本政策的内容可能发生变更,恕不另行通知用户。
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其在本网站上公布之时起生效。

第十条(查询联络点)

有关此政策的查询,请使用查询表。 .

地址:山形县山形市城南町1-9-10
公司名:株式会社金森酒类负责人:金森明